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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元/瓦一次性补助!杭州明确:支持风光储等企业增资扩产,贴息补助

发布日期:2023-08-02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五大产业生态圈工作的部署要求,支持包括储能光伏、风电、氢能、节能环保、其它新兴能源等绿色能源产业生态圈企业提质发展,到2025年,全市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达40万千瓦,光伏累计装机达3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本地发电总量的比重不低于50%。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进光伏开发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光伏项目,按实际并网容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2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支持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园区、工业企业等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应用,加快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对本地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光(风、氢)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

此外,还提出,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设立多层次绿色能源产业基金,对所投的重大产业项目,市级产业基金可按市和区、县(市)不超过1:1的比例联动出资进行直投。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对储能、氢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等企业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厂房、旧设备等)达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按实际贷款金额给予最高1%年利率的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

加快低(零)碳园区和工厂建设。将园区、工厂配建新能源项目和开展节能改造作为评价认定零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的重要依据,对验收通过的省级以上零碳园区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评2023—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进档的予以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