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到2026年新能源产业链营收力争达7000亿元,光伏产业链力争达2500亿元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及《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
其中,《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将“新能源产业链”列为12条重点产业链之一,《行动计划》提出,坚持多元互补、有序开发,进一步优化产业链布局,强化资源战略保障,提升资源绿色供给、综合利用水平,有序推动产能放大,聚力发展锂电、光伏等细分产业链,培育氢能、钠离子电池和其他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链。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7000亿元。
将“锂电和光伏新能源先进制造业集群”列为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之一。提出:以宜春、新余、上饶等为主阵地,壮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锂电和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等产业集群规模实力,积极培育沪昆新能源产业带,增强集聚效用,带动赣州、南昌、九江、抚州、吉安等地细分领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做精做强,促进新能源制造、应用和储能一体化发展,构建多元化新能源产业格局,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锂电和光伏新能源先进制造业集群。
《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则提出:大力实施新能源产业链链长制,进一步补链延链强链,巩固夯实产业基础,加快推进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迈进,培育壮大上饶、宜春、新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作为支撑,擦亮江西产业崛起新名片,打造全国领先、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高地。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到2026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7000亿元,其中,锂电产业链营业收入超过3500亿元、力争达到4500亿元;光伏产业链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力争达到2500亿元。氢能、钠离子电池、其他新型储能产业化发展初具规模。
两项《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
为深入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建设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特制定《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简称“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按照省委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以优势主导产业链为重点,以高效实施产业链链长制为抓手,强化布局协同、龙头引育、创新引领、链群融合、要素聚焦,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不断增强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力争实现产业链现代化“1269”目标,即: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新能源、石化化工、建材、钢铁、航空、食品、纺织服装、医药、现代家具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打造电子信息、铜基新材料、锂电和光伏新能源、钨和稀土金属新材料、航空、炼化一体化和化工新材料6个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统筹制造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取得明显成效。
三、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安全发展。深化创新链、产业链、政策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以创新驱动引领产业链价值链迈向中高端。提升重要领域关键技术、关键产品自给能力,增强发展安全性。
——坚持链群融合、扬长补短。坚持以链壮群、以群强链,促进链内、链间、链群协同发展。立足比较优势,聚焦短板弱项,系统推进强基础、固优势、补短板、锻长板,畅通产业链循环。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一链一策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促进产业链能级整体提升。聚焦若干重点领域实施攻坚,积极推动一批优势细分产业链实现突破。
四、主攻方向和发展路径
(一)12条重点产业链。
电子信息产业链。坚持整机和终端产品与基础材料、元器件联动,硬件制造、软件开发、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一体发展,促进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聚力发展移动智能终端、半导体照明、汽车电子、虚拟现实(VR)、印制电路板(PCB)等细分产业链,培育集成电路等先导产业链。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1.2万亿元。
有色金属产业链。坚持智能化、低碳化、集群化方向,前端强化矿产资源战略保供、中端提升冶炼和再生金属回收利用等工艺技术水平、后端延伸提升精深加工能力,进一步增强战略资源保供和高效化利用,聚力发展铜、钨、稀土等细分产业链。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突破1万亿元。
装备制造业产业链。坚持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方向,强化整车、整机与材料、零部件协同,创新引领与应用牵引并重,聚力发展汽车、电线电缆等细分产业链。鼓励各地依托产业基础和龙头企业,培育数控机床、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产业链。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8000亿元。
新能源产业链。坚持多元互补、有序开发,进一步优化产业链布局,强化资源战略保障,提升资源绿色供给、综合利用水平,有序推动产能放大,聚力发展锂电、光伏等细分产业链,培育氢能、钠离子电池和其他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链。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7000亿元。
石化化工产业链。强化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安全发展,坚持产品高端化、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制造智能化,积极推进炼化一体化延伸,聚力发展石油化工、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氯碱深加工等细分产业链。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4500亿元。
建材产业链。坚持绿色化、高端化、多元化、集群化方向,强化与建筑、装配、装饰等中下游应用端联动协同,聚力发展水泥、建筑陶瓷、玻纤等细分产业链,培育绿色建材、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新兴成长产业链。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4500亿元。
钢铁产业链。坚持高端化、低碳化、数字化方向,着力强化资源战略保供,优化物流渠道,推进工艺装备升级,实现绿色低碳高效发展,进一步调优产品结构,聚力发展优特钢,积极拓展钢铁制品。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3500亿元。
航空产业链。坚持先进技术融合转化,强化整机、发动机、关键材料和核心零部件联动发展,聚力发展教练机及直升机、民机、无人机等细分领域,协同提升航空服务、运输和临空经济发展,着力构建制造、运输、服务、临空经济“四位一体”产业体系。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2500亿元。
食品产业链。坚持绿色、安全、健康、便利方向,强化种养、加工、仓储配送联动,聚力发展肉制品、禽畜制品、地方特色食品、预制菜等细分产业链,鼓励各地依托产业基础和龙头企业,打造细分领域特色优势产业链。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2000亿元。
纺织服装产业链。坚持科技、时尚、绿色发展方向,以产业承接、自主创新、数字转型、品牌建设为发力点,聚力发展服装、棉纺、化纤、产业用纺织品等细分产业链,支持各地细分领域特色产业链升级发展。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1600亿元。
医药产业链。坚持药品与医疗器械全产业链布局、项目招引与孵化培育并重,支持重点区域创建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强化产医互动,提升服务效率,聚力发展中药、化学药、生物药、医疗器械等细分产业链,构建“医药+”融合发展格局。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1500亿元。
现代家具产业链。坚持高端化、智能化、品牌化、融合化方向,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聚力发展实木家具、金属家具、教育装备(校具)等细分产业链,支持南康家具产业集群加快向现代家居延伸。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突破1000亿元。
(二)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南昌、吉安、赣州、九江等为主阵地,充分发挥京九电子信息产业带的集聚带动效用,提升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电及通信、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吉安电子信息和信丰数字视听等产业集群水平,支持上饶、宜春、新余、萍乡等地特色细分领域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产业协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着力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
铜基新材料先进制造业集群。以鹰潭为核心,上饶、抚州、赣州、南昌等为主阵地,进一步增强“世界铜都”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力,提升鹰潭市余江区、贵溪市、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饶市广信区、横峰县、铅山县,抚州市东乡区、临川区、金溪县,赣州市瑞金市等地铜冶炼及加工、铜基新材料制造、铜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等环节和领域技术工艺水平和集群能级,引导产业集群协作融合、一体发展,着力打造以鹰潭为核心,区域优势竞合、协同联动的国家级铜基新材料先进制造业集群。
锂电和光伏新能源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宜春、新余、上饶等为主阵地,壮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锂电和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等产业集群规模实力,积极培育沪昆新能源产业带,增强集聚效用,带动赣州、南昌、九江、抚州、吉安等地细分领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做精做强,促进新能源制造、应用和储能一体化发展,构建多元化新能源产业格局,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锂电和光伏新能源先进制造业集群。
钨和稀土金属新材料先进制造业集群。以赣州、九江为核心,联动南昌、宜春、吉安等地,以推进赣州国家级稀土新材料及应用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为牵引,进一步提升龙南、大余、崇义、修水、武宁、靖安、吉安、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水平,打响“中国稀金谷”品牌,着力打造赣州、九江“双核”引领,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钨和稀土金属新材料先进制造业集群。
航空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南昌、景德镇为核心,联动吉安、宜春、九江、上饶、赣州等地,用好国家航空产业发展和低空空域开放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布局,抢占产业新赛道,深度参与全球航空制造业分工合作,加快推进南昌航空城、景德镇航空小镇等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南昌、景德镇“双核”引领,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航空先进制造业集群。
炼化一体化和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业集群。以九江、景德镇等为主阵地,联动赣州、宜春、抚州、吉安、上饶等地,支持九江培育千亿级炼化一体化产业集群,提升永修有机硅、乐平精细化工、新干盐化工、会昌氟盐化工等产业集群能级,推动化工新材料企业集聚发展,着力打造炼化一体化和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业集群。
五、主要举措
(一)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升级行动,推动链长制协同高效运转。进一步健全产业链链长制运行机制,省级层面由省政府省长担任总链长,省政府其他省级领导担任各重点产业链链长,探索推行“链长+”“链主+”工作模式。推行“链长+链主”工作模式,建立链长与链主常态化互动机制,支持链主企业发展;链主企业带动产业链发展,联动链上企业及时向链长反映重大发展诉求。推行“链长+园区”工作模式,链长指导市、县、园区融入全省产业链布局,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县、园区集中资源力量推进本区域产业链项目建设、企业培育、招商引资、补链强链,打造产业集群。推行“链主+基金”工作模式,组建省产业链发展基金,开展基金大招商、招大商;探索建立“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基金”运作机制,鼓励链主企业强化资本带动,引领产业链提能升级。推行“链主+平台”工作模式,支持链主企业联动链上企业完善技术、服务等平台体系,推动各类产业链创新机构和平台市场化运营,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创新链。
(二)实施规划布局引领行动,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落实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加强全省产业链研究,推动各地依托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和发展特点,明确产业链发展主阵地、协作区功能定位,制定实施差异化的发展路径举措。深化园区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发展实体经济主责主业,进一步聚焦主导产业和首位产业,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强化区域分工和优势互补,推动具有产业链上下游和周边配套协作关系的市、县、园区一体化定位、差异化发展,打造一批跨区域的产业集群,积极创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实施龙头骨干企业引育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强化招大引强,动态优化更新产业链“四图五清单”,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和知名企业,积极招引“高大上”“链群配”项目,培育产业链群。建立重点培育清单,一企一策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链主企业。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独角兽”“瞪羚”企业,提升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深入实施“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支持优质企业加快上市。鼓励中小微企业融入龙头和链主企业协作配套链条,形成产业链企业协作共同体。
(四)实施创新引领行动,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围绕12条重点产业链,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推动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发挥作用、协同攻关,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一批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实施产业链数字赋能行动,分类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园区数字化转型,支持建设产业大脑。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物流配送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服务型制造业态,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促进产业链绿色发展,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大力开发和推广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培育绿色供应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支持企业运用安全工艺、技术、装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实施产业链融合发展行动,促进产业链群协同发展。推进产业链集群化发展,围绕12条重点产业链,引进和培育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细分领域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集群链式化发展,梳理编制集群产业链图谱,一群一策畅通集群内部产业链微循环。深化产业链链间协作,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批产销、产用、产融、人才、技术等对接活动,推动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钢铁等原材料类产业链与装备制造、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中后端应用类产业链融合。融入全国、全球产业链布局分工,深化开放合作,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探索建立关键重要领域备份系统。
(六)实施资源要素精准聚焦行动,优化产业链发展生态。强化政策聚焦,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计划,制定实施财政、税收、教育、科技、金融、就业创业、人才引育等支持措施。强化要素聚焦,综合运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数、产业链现代化指数、产业集群先进性指数和企业“亩均论英雄”等评价结果,合理配置资金、土地、水、电、气、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推进“赣服通”“赣政通”迭代升级,落实“一网选中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惠企长效机制,发挥省领导联点、驻企特派员等机制作用,积极帮扶服务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发挥各类行业组织作用,促进产业链自主发展、规范发展。
六、组织实施
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产业链推进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链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推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抓紧研究建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工作成效考核评价体系,编制发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数、产业链现代化指数和产业集群先进性指数等评价指数体系。省直相关部门要把链长制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重要范畴,省统计局要研究建立产业链统计监测体系,各地要建立相应的产业链推进工作机制,树立“全省一盘棋”意识,形成抓产业链现代化建设的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将支持产业链发展工作成效纳入本地、本领域年度考核范围。加大对推进产业链发展特色典型经验案例的发掘和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抓产业链、抓制造业的共识和氛围。
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
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竞争力和安全水平,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全省新能源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现代化产业链为目标,以锂电、光伏行业为重点,跟踪培育未来新能源行业,持续延链补链强链,优化产业结构,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增强全省新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大力实施新能源产业链链长制,进一步补链延链强链,巩固夯实产业基础,加快推进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迈进,培育壮大上饶、宜春、新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作为支撑,擦亮江西产业崛起新名片,打造全国领先、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高地。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到2026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7000亿元,其中,锂电产业链营业收入超过3500亿元、力争达到4500亿元;光伏产业链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力争达到2500亿元。氢能、钠离子电池、其他新型储能产业化发展初具规模。
产业链条不断完善。锂等关键资源供给保障更加安全有效。制造环节,长板优势更加巩固、短板弱项趋于减少、协同发展取得实效,形成优势突出、相对均衡、关联合作的发展格局。应用规模、范围和领域大幅拓展。产业集群发展成效明显,集聚效应大幅提升。
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锂资源采选、锂电池关键材料、锂资源及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领域创新研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力争在固态电池、新一代高效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前沿技术研发产业化上取得突破,加快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研发创新体系。
制造能力显著增强。动力和储能锂电池、高效光伏电池组件等先进产能扩大释放,推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和新兴产业倍增项目实施;建成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慧园区;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开发绿色产品。
龙头引领有效发挥。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3年内新增5家产值超百亿的行业领军企业,10家左右超50亿元的骨干型企业。重点龙头骨干企业整合资源、技术创新、行业引领、产业协同等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增强。
二、主攻方向和发展路径
(一)锂电产业链。
引导各地合理有序布局锂电产业,促进产业链协同配套,防止内部恶性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在区域布局上,重点打造宜春、新余赣西锂电产业发展核心区,创建全国领先的锂电制造业先进集群;支持赣州、南昌、上饶、抚州、九江、萍乡等地依托基础禀赋,培育发展各具特色优势的锂电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全省“核心引领,四面开花”的发展格局。在产业环节上,重点提升锂资源开发和锂电池生产制造能力,巩固提升锂盐、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铜箔等材料及电池回收领域优势,补齐正极材料、锂电设备、储能应用等环节短板。
(二)光伏制造产业链。
全力打造上饶光伏先进制造业集群,依托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发挥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发展大尺寸硅片技术、推动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太阳能电池等N型高效电池及组件大规模产业化,进一步提升我省硅片、电池片、组件优势产能规模。加快补链延链强链,强化多点布局,以新余、赣州、宜春、南昌、抚州等设区市为重点,加大“专精特新”企业的的支持培育力度,引进异质结(HJT)等N型高效电池和组件项目,进一步扩大先进产能,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其他新能源产业链。
氢能(氢燃料电池)。以九江、吉安、南昌、赣州为重点,引进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电堆、双极板、膜材料、催化剂等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研究,开展绿氢制取、储氢产品等研发攻关,推进加氢站建设。
钠离子电池。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聚焦降低电池成本和提高安全性,发展与锂离子电池原理、体系相近的钠离子电池,加强正负极材料、电解液等材料研究,加快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
其他新型储能。依托钒资源优势和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宜春、赣州发展全钒液流电池、锌铁液流电池等液流电池产品,提高能量效率、降低使用成本、推动规模应用。依托省内铅蓄电池龙头骨干企业,发展适用于大规模储能的新型铅炭电池。推动超级电容、压缩空气储能等其他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突破。
三、重点任务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融通资金链,畅通人才链,提升政策链,着力构建和优化“五链”融合的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招大引强。
1.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树牢“项目为王”理念,不断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强化对储备的拟建和在建重大项目的调度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持续扩大先进产能。用好用足省级工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
2.推进产业链精准招商。根据不同细分产业链各环节实际情况,锻长板、补短板、建新板,不断延链补链强链。跟踪行业重点企业产业布局和投资动态,及时更新完善“四图五清单”、产业招商册等资料,引导各地创新招商方式,推进产业链招商、产业生态招商。发挥龙头企业整合能力,围绕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需求,大力引进配套关联企业。紧盯薄弱领域环节,精准开展补充式、填空式招商。
(二)强化创新突破。
1.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突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营造激发创新的良好环境,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研究、前沿创新。积极鼓励龙头企业联合相关机构推动组建新能源领域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用好国家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现有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支持省内锂电、光伏等新能源企业重大技术研发产业化项目。
2.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好锂产业、光伏产业2个省级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作用,创新完善联合体运行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多方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大力提升标准化水平,完善低品位锂云母提锂、锂渣回收利用等相关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动力电池安全性、电池回收利用、充换电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开展锂电池、光伏组件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及核算、碳足迹标识等标准研究。
(三)强化企业培育。
1.加强制造企业梯次培育。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领航企业,鼓励链主企业进行产业链上下游垂直整合,持续做大做强。深入推进企业“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加快龙头骨干企业上市步伐,三年内新增上市企业3家以上。扶持高成长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更多新能源企业成为“独角兽”“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2.培育生产性服务企业。培育一批新能源领域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以及掌握核心技术的应用服务提供商,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完善新能源研发创新服务体系、测试评价体系,加强检测检验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促进制造端与新能源应用服务相融合,推动产品、场景、模式创新,拓展服务领域。
(四)强化集群发展。
1.加强布局引导。结合我省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按照区域集聚、主体集中的原则,优化锂电产业布局,引导各地差异化发展,推动锂电产业向基础好、配套齐、环境承载能力强的地区集聚。强化新能源企业与新能源汽车、储能应用、关键材料等企业协同,推动动力电池企业与新能源汽车企业,锂电池材料企业与锂资源、化工等企业,光伏制造企业与新型储能、原辅材等企业联合布局。打造一批重点园区,以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加快锂电、光伏、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实现优质项目集聚成势、特色产业集群成链,构建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产业格局。
2.有序建设产能。引导锂电产业企业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合理建设产能规模,防止盲目投资、“一哄而上、一哄而散”、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招商恶性竞争,各地不得违规为新能源投资项目提供税收、资源、土地等优惠条件,防范无序发展、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稳妥推进落后产能、无效供给市场退出。
3.数字化融合赋能。深入贯彻实施我省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深化数字技术与新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新能源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统筹利用各级专项资金,以生产制造环节为重点,支持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等示范项目建设,推动企业加快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五)构建产业生态。
1.提升关键资源供给能力。加大锂、钒等新能源产业所需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勘查力度,深度挖掘新能源资源潜力。坚持高水平、高标准开发利用锂资源,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保优势资源可持续合理开发,形成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的矿山布局,有序扩大省内锂资源供给。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加强海外资源开发布局,引导回收利用“城市矿山”资源,拓宽资源供给和开发利用渠道,提升锂、镍、钴等电池关键资源保障供应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性。
2.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和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设施,控制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加强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等产品绿色设计、清洁生产,促进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降低回收利用难度,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3.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加强锂资源综合利用,优化提锂工艺技术,支持铷、铯等锂云母伴生资源开发利用。支持采选矿长石粉、尾砂和提锂尾渣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积极开展综合利用产业化试点,扩大长石粉、尾渣在建材、道路工程等领域的应用,拓展消纳处理途径。做强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持续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规范化梯次利用和高值化再生利用。加强规范引导,鼓励回收企业申报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9号)企业公告。
4.不断拓展应用领域。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集中式电站建设,鼓励企业开发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适用于各种光伏应用场景的多样化光伏发电产品,拓展“光伏+”内涵,扩大光伏在工业、城建、交通、农业等各领域应用范围。推动动力和储能电池在电动船舶、电动飞机、智慧无人矿山等“电动化+智能化”场景应用。加快储能市场培育开发。推动充电为主、换电为辅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车电分离等新模式。
5.优化产业人才供给。推进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支持新能源企业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培养专业人才。优化高校专业设置,提高与企业需求匹配度。加快建设新能源产业学院,大力培育高级技工人才。支持企业与高校和职业院校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实现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有效对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留住用好人才。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实施新能源产业链链长制,统筹推进全省新能源产业链发展工作。相关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落实各项任务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省直部门和设区市要加强协同,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互联互通、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督促、指导推进新能源产业链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政策支持。针对新能源产业的特点和实际,各相关部门、市县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施策,围绕重点任务分别细化工作举措和支持政策,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要素资源保障,构建有利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
(四)优化发展环境。深入贯彻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不断优化服务举措,改善政务环境,协同解决好新能源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